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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10-09 浏览:199 咸宁 高校
湖北科技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85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专任教师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招满即止;专技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邮箱:hbkjxy8338007@***,联系人:吕老师,联系方式:0715-8338007。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年龄放宽条件: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者具备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另外,专技岗还需提供本科高校教学辅助和学生管理工作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专任教师岗和专技岗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辅导员岗需参加笔试。

3.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3的保留岗位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则成绩计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免笔试岗位进行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分数各占面试成绩的50%。需笔试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专业试讲、答辩、提问等环节,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2.结构化面试(100分):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需笔试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可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加试成绩及总成绩在(http://***)上进行查询。总成绩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38007(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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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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